一、招聘原則
二、招聘職位及名額
本次招聘崗位為書記員5名,司法行政人員1名。

書記員崗位主要職責:擔任案件記錄、送達、卷宗整理歸檔等有關書記員方面的輔助性工作。
三、招聘條件
(一)報名參加招聘的人員應具備以下條件
四、薪酬待遇
試用期期間,實行試用期工資。轉(zhuǎn)正后,工資由基本工資和崗位工資組成,單位按照有關規(guī)定另繳納單位承擔的“五險”部分。
五、招聘程序
(一)報名
1.報名時間
2025年5月8日起至5月13日下午6:00前截止(以收到報名材料時間為準)。
2.報名所需材料
(1)《平南縣人民法院編外聘用人員報名表》(詳見附件1);
(2)本人身份證;
(3)戶口簿;
(4)學歷畢業(yè)證、學位證;
(5)近期生活彩色照片一張;
(6)《報考人員誠信承諾書》(詳見附件2)。
3.報名方式:采用網(wǎng)絡方式報名,不組織現(xiàn)場報名。
報名人員自行下載填寫《平南縣人民法院編外聘用人員報名表》。其中,學習和工作簡歷從高中寫起,在時間段上須連貫完整。
應聘者將上述報名所需證件、承諾書簽字的掃描版、報名表電子版以及照片壓縮打包后(備注姓名+應聘崗位)發(fā)至政治部郵箱: pnfyzgk@163.com,聯(lián)系電話:0775-7865729。
4.報名所提供的資料及填報的信息務必真實,弄虛作假一經(jīng)核實即取消聘用資格。網(wǎng)絡傳送的資料必須確保圖片清晰、不變形,原件待進入面試后復核。
(二)資格審查
資格審查工作貫穿公開招聘全過程。報名結束后,統(tǒng)一組織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。從符合報名條件的人員中,確定參加專業(yè)技能測試人員,并通過電話、電子郵箱或手機短信方式通知(未收到測試通知者,即未通過資格審查,不再另行通知)。
(三)測試和面試
對經(jīng)審查符合報名條件的人員,由本院組織相應技能測試和面試。具體測試和面試的時間、地點另行通知。
(四)體檢和考察
根據(jù)報名條件和測試面試總成績,由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體檢程序人選,進入體檢程序人選數(shù)與招聘計劃人數(shù)比例為1:1,體檢費用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。體檢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(yī)院進行,體檢標準參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、國家衛(wèi)生計生委、國家公務員局《關于修訂<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知標準(試行)>及<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(試行)>有關內(nèi)容通知》(人社部發(fā)〔2016〕140號)執(zhí)行。
報考者體檢合格后進入考察環(huán)節(jié),考察內(nèi)容包括政治表現(xiàn)、道德品德、崗位匹配等。根據(jù)工作實際,考察程序可適當簡化。
(五)確定擬聘用人員及公示
綜合招聘條件、測試及面試結果、體檢結果和考察情況,確定擬聘用人選,并將名單面向社會公示5天。公示期滿,經(jīng)公示無異議或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,確定為被聘用對象。
因體檢不合格或體檢對象放棄體檢、考察不合格、公示不合格而出現(xiàn)缺額時,在已參加面試的人員中按總成績依次遞補。
(六)試用期管理
擬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制,試用期為3個月。試用期結束考察合格,正式聘用并簽訂勞動合同。
六、其他事項
(一)在本次招聘中,通過面試人員的成績保留到下一次招聘之前,期間如有聘用人員辭職等情況而出現(xiàn)空缺的,從通過面試的人員中按序補聘。
(二)在招聘過程中,對申報材料故意隱瞞、弄虛作假的,一經(jīng)發(fā)現(xiàn)證實,取消聘用資格,考生本人承擔由此產(chǎn)生的一切后果。
(三)考生應保證通訊工具暢通,因通訊不暢導致相關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。
(四)招聘崗位辦公地址及電話:平南縣人民法院,平南縣平南街道龔州大道499號,咨詢電話:0775-7865729,監(jiān)督投訴電話: 0775-7831865。
附件:1.《平南縣人民法院編外聘用人員人員報名表》
平南縣人民法院
2025年5月7日